目前位置: 新用户注册
尊敬的用户,您好,
欢迎来到听草阁虚拟社区,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诚心和爱心构筑这个天地。
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完全接受并遵守社区守则各项条款。按同意才能进行下一步。
听草用户服务条款
第一章 总则 本社区命名为“听草阁虚拟社区” ,简称 「听草社区」。以下简称社区。 第二章 社区活动应遵守的规则 用户在社区讨论组中发帖要严格遵守《听草社区用户守则》,特别是注意不要违反以下要求: 1.请尊重网上道德; 2.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4.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社区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6.不允许在灌水版之外版区发表灌水文章或张贴垃圾信息。 7.不允许将广告文章发布于非广告发布区。 8.不允许在讨论区中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 9.不允许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第三章 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发表文章应遵守的规则的文章,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转贴或删除当前文章。对于被删除文章的用户,将依照规则,扣除分值。情节特别严重者,社区有权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其该帐号。 2.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轻者予以转贴或删除,情节特别严重者,版主有权屏蔽用户在该版的发言权。 3.发生以下情况下,除转贴或删除当前文章外,还将在一周内屏蔽用户社区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工作人员有权永久屏蔽该用户的发言权。 *.在灌水版外和广告版外发表灌水文章或发布广告。 *.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个版区以上 *.连续转载文章数量超过具体版规定的 4.在社区(讨论组)中有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发表猥亵、色情、反动、和个人攻击性的文章,工作人员有权屏蔽该用户的讨论组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社区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取消该帐号直至移交国家执法机关处理。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会员要求版主、管理员删除自身发表的文章(此项中社区保留不删除文章的权利) 7.不得利用社区BUGS进行任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社区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社区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版权声明 1.本社区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社区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听草社区有权将在该社区发表的文章用于听草社区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3. 本社区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听草阁虚拟社区”。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听草阁虚拟社区”或“www.tingcao.com”。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五章 社区公民 1.于本社区注册并通过本社区身份认证者为本社区正式公民,立即获得社区内所有公民权限。 2.对于猥亵的或者对其他社员进行侮辱的帐户名称,社区保留随时取消的权利。 3.本社区公民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社区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4.本社区公民登录资料受到本社区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社区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六章 附则 1.社区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社区不负任何责任。 2.本社区公民因为违反本区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社区合格使用者因为违反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copyright © 2005-2008
TINGC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
qianzhi@wz.zj.cn
==-
浙ICP备06036477